"CCC"简介
所谓“CCC”,即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政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中国将与国际接轨,有关安全和环保的产品必须通过“CCC”认证,并加施“CCC”认证标志,否则不准出厂销售,不准进口,不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批准、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是国务院授权的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的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1年12月3日分别以第5号令和第33号公告对外正式公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共有包括机动车辆在内的19类132种产品。于2001年12月7日发布了47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强制性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认监委于2002年3月29日,分别以国认证函[2002]38、39号文批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9家认证机构承担相应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批准“机械工业部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等68家检测机构承担相应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检测工作。
《目录》中产品的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环节:
1. 认证申请和受理;
2. 型式试验;
3. 工厂审查;
4. 抽样检测;
5.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 获得证书后的监督。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后因非典推迟至8月1日),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CCC)的《目录》中产品不得出厂、进口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