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科学准确 规范严谨 廉洁公正 优质高效                 质量目标:检验数据及结果判定正确率100% 创知名检验品牌 建国际优秀实验室。                服务宗旨:通过严格检测,取得真实数据,对产品技术与质量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为生产企业、产品用户、政府与军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可靠的技术质量信息与证据;维护企业、用户和社会利益;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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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申报《公告》产品检验简介


  为使我国汽车工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的监控,提高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车辆“生产准入”和“行驶准入”制度,逐步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2001年4月,原国家经贸委决定  对原国家机械局发布《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车辆产品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对车辆生产制造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即把《公告》作为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作为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并在道路上行驶的民用汽车产品及相应底盘、农用运输车、摩托车产品。

  车辆产品申报《公告》程序为:车辆生产企业选择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新产品定型试验与强制性项目检验,检测合格后,由企业填写《车辆新产品申报汇总表》和《车辆新产品申报表》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经国家发改委《公告》产品审核专家组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产品经发改委批准后,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方式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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